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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入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圭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伦败,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史断三 其三 谢朏不受解玺之诏论 宋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七、《太仓稊米集》卷六五
宋武帝受禅,有司议使侍中刘睿进玺。
帝曰:「此当选有人望者为之」。
乃以付谢澹
齐高帝受诏,乃引枕高卧。
后武请杀之,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
晋宋以来,江左风流独谢氏人物如林,如敬冲者自当不愧乌衣之游。
敬冲不受解玺之命如此,不知六朝诸公作九锡文者如何下笔耶?
侍宴谢朏宅饯东归应诏 南梁 · 沈约
 押先韵
皇情怅东■(舟世),羽旆拂南廛
夏云清朝景,秋风扬早蝉。
饮和陪下席,论道光上筵(○《类聚》二十九。文苑英华百六十九作侍宴谢朏宅东归应制。《诗纪》七十四。)
遗弟𤅢书 南梁 · 谢朏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五
可力饮此,勿豫人事(《梁书·谢朏传》,隆昌元年,为吴兴太守,时明帝谋入嗣位,弟𤅢时为吏部尚书至郡致𤅢数斛酒遗书)
谢朏建武四年 南齐 · 萧鸾
 出处:全齐文卷五
夫昭然荣观,风流自远;
蹈彼幽人,英华罕值。
故辰揖楚相,见称南国;
高谢汉臣,取贵良史。
新除侍中中书令朏,早藉羽仪,夙标清尚,登朝树绩,出守驰声。
遂敛迹康衢,拂衣林沚,抱箕颖之馀芳,甘憔悴而无闷。
抚事怀人,载留钦想。
宜加优礼,用旌素概。
可赐床帐褥席,俸以卿禄,常出在所(《梁书·谢朏传》吴兴太守建武四年,诏征为侍中中书令,抗表不应。筑室郡之西郭,明帝下诏。)
谢朏花雪诗 南梁 · 任昉
 押遇韵
土膏候年动,积雪表晨暮。
散葩似浮玉,飞英若总素。
东序皆白珩,西雍尽翔鹭。
山经陋蜜荣,骚人贬琼树(○《类聚》二。文苑英华百五十四作和谢朏花雪。《诗纪》七十八。)
谢览王暕 南梁 · 萧衍
 押麻韵
南史曰:中书侍郎谢览武帝坐。受敕与侍中王暕为诗答赠。其文甚工。武帝赐《诗》云:
双文既后进,二少实名家。
岂伊尔栋隆,信乃俱国华(○南史谢览传。梁书谢朏传附传。《诗纪》六十五。)
请徵谢朏何胤 南梁 · 萧衍
 出处:全梁文卷五
夫穷则独善,达以兼济,虽出处之道,其揆不同,用舍惟时,贤哲是蹈。
前新除侍中太子少傅、前新除散骑常侍太子詹事、都亭侯,羽仪世胄,徽猷冠冕,道业德声,康济雅俗。
昔居朝列,素无宦情,宾客简通,公卿罕预,簪绂未褫,而风尘摆落。
且文宗儒肆,互居其长,清规雅裁,兼擅其美,并达照深识,预睹乱萌,见庸质之如初,知贻厥之无寄,拂衣东山,眇绝尘轨,虽解组昌运,实避昏时,家膺鼎食,而甘兹橡艾,世袭青紫,而安此悬鹑。
自浇风肇扇,用南成俗,淳流素轨,馀烈颇存,谁其激贪,功归有道,康俗振民,朝野一致,虽在江海,而勋同魏阙。
今泰运甫开,贱贫为耻,况乎久蕴瑚琏,暂厌承明,而可得求志海隅,永追松子
臣负荷殊重,参赞万机,实赖群才,共成栋干,思挹清源,取镜止水,愚欲屈居僚首,朝夕咨诹,庶足以翼宣寡薄,式是王度,请并补臣府军咨祭酒(《梁书·谢朏传》,高祖京邑,进位相国,表请
七录序 南梁 · 阮孝绪
 出处:全梁文卷六十六
日月贞明,匪光景不能垂照;
嵩华载育,非风云无以悬感。
大圣挺生,应期命世,所以匡济风俗,矫正彝伦,非夫丘素坟典,诗书礼乐,何以成穆穆之功,致荡荡之化也哉!
故洪荒道丧,帝昊兴其爻画;
结绳义隐,皇颉肇其文字。
自斯以往,洽袭异宜,功成治定,各有方册,正宗既殄,乐崩礼坏,先圣之法,有若缀旒。
仲尼叹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未逮也,而有志焉」。
夫有志,以为古文犹好也,故自卫反鲁,始立素王。
于是删诗书,定礼乐,列五始于《春秋》,兴《十翼》于易道。
夫子既亡,微言殆绝,七十并丧,大义遂乖,逮于战国,殊俗异政,百家竞起,九流互作。
羸政嫉之,故有坑焚之祸。
汉惠四年,始除挟书之律,其后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开献书之路,置写书之官。
孝成之世,颇有亡逸,乃使谒者陈农,求遗书干天下,命光禄大夫刘向及子俊(疑作乂)
歆等,雠校篇籍,每一篇已,辄录而奏之。
会向亡丧,帝使歆嗣其前业,乃徒温室中书天禄阁上,歆遂总括群篇,奏其《七略》。
后汉兰台,犹为书部,又于东观及仁寿阁撰集新记。
校书郎班固傅毅,并典秘籍,乃因《七略》之辞,为《汉书·艺文志》。
其后有著述者,袁山松亦录在其书。
魏晋之世,文籍逾广,皆藏在秘书中外三阁,魏秘书郎郑默,删定旧文,时之论者,谓为朱紫有别。
晋领秘书监荀勖,因魏《中经》,更著《新簿》,虽分为十有馀卷,而总以四部别之。
惠怀之乱,其书略尽,汇左草创,十不一存,后虽鸠集,淆乱已甚。
著作佐郎李充,始加删正,因荀勖旧簿四部之法,而换其乙丙之书,没略众篇之名,总以甲乙为次。
自时厥后,世相祖述,宋秘书监谢灵运、丞王俭齐秘书丞王亮、监谢朏等,并有新进,更撰目录。
宋秘书殷淳,撰大四部目。
又依《别录》之体,撰为《七志》,其中朝遗书,收集稍广,然所亡者,犹大半焉。
齐末兵火,延及秘阁
有梁之初,缺亡甚众,爰命秘书监任昉,躬加部集,又于文德殿内,别藏众书,使学士刘孝标等,重加校进,乃分数术之文,更为一部。
使奉朝请祖暅撰其名录,其尚书阁内,别藏经史杂书,华林园又集释氏经论,自江左篇章之盛,未有逾于当今者也。
孝绪少爱坟籍,长而弗倦,卧病间居,傍无尘杂,晨光才启,缃囊己散,宵漏既分。
绿帙方掩,犹不能穷究流略。
探尽秘奥,每披录内省,多有缺然。
其遗文隐记,颇好搜集。
凡自宋齐巳来,王公搢绅之馆,苟能蓄聚坟籍,必思致其名簿,凡在所遇,若见若闻,校之官目,多所遗漏,遂总集众家,更为新录。
其方内经史,至于术伎,合为五录,谓之内篇,方外佛道,各为一录,谓之外篇。
几为录有七,故名《七录》。
司马子长记数千年事,先哲悯其勤,虽复称为良史,犹有捃拾之责。
况总括群书四万馀卷,皆计论研核,标判宗旨,才愧疏通,学惭博达,靡班嗣之赐书,微黄香之东观。
傥欲寻检,内寡卷轴,如有疑滞,旁无沃启,其为讹缪,不亦多乎?
将恐后之罪子者,岂不在于斯录。
论其指归,辨其讹廖,随竟奏上,皆载在本书。
时又别集众录,谓之《别录》,即今之别录是也。
子歆撮其指要,著为《七略》,其一篇即六篇之总最,故以《辑略》为名,次《六艺略》,次《诸子略》,次》诗赋》略,次《兵书略》,次《数术略》,次《方伎略》,王俭《七志》,改六艺为经典,次诸子,次诗赋为文翰,次兵书为军书,次数术为阴阳,次方伎为术艺。
歆虽云《七略》,实有六条,故别立《图谱》一志,以全七限。
其外又条七略及二汉《艺文志》《中经簿》所阙之书,并方外之经,佛经道经,各为一录。
虽继《七志》之后,而不在其数,今所撰《七录》,斟酌王刘,王以六艺之称,不足标膀经目,改为经典,今则从之,故序《经典录》为《内篇》第一,刘王并以众史合于《春秋》。
刘氏之世,史书甚寡,附见《春秋》,诚得其例。
今众家记传,倍于经典,犹从此志,实为繁芜。
且七略诗赋,不从六艺诗部,盖由其书既多,所以别为一略。
今依拟斯例,分出众史序记传录为内篇第二。
诸子之称,刘王并同,又刘有兵书略。
王以兵字浅薄,军言深广,故改兵为军。
窃谓古有兵革、兵戎、治兵、用兵之言,斯则武事之总名也,所以还改军从兵。
兵书既少,不足别录。
今附于子末,总以子兵为称,故序《子兵录》为内篇第三。
王以诗赋之名,不兼馀制,故改为文翰。
窃以顷世文词,总谓之集,变翰为集,于名尤显。
故序《文集录》为内篇第四。
王以数术之称,有繁杂之嫌,故改为阴阳。
方伎之言,事无典据,又改为术艺,窃以阴阳偏有所系,不如数术之该通,术艺则滥六艺奥数术,不逮方伎之要显,故还依刘氏,名守本名。
但房中神仙,既入仙道,医经经方,不足别创,故合术伎之称,以名一录,为内篇第五。
王氏国谱一志,刘略所无,刘数术中虽有历谱,而与令谱有异。
窃以国画之篇,宜从所图为部,故随其名题,各附本录。
谱既注记之类,宜与史体相参,故载于记传之未。
自斯巳上,皆内篇也。
释氏之教,实被中土,讲说讽味,方轨孔籍,王氏虽载于篇,而不在志限,即理求事,未是所安。
故序《佛法录》为外篇第一。
仙道之书,由来尚矣,刘氏神仙,陈于方伎之未,王氏道经,书于七志之外。
今合序《仙道录》为外篇第二。
王则先道而后佛,今则先佛而后道,盖所宗有不同,亦由其教有浅深也。
凡内外两篇,合为《七录》。
天下之遗书秘记,庶几穷于是矣。
梁普通四年岁维单阅仲春十有七日,于建康禁中里宅始述此书。
通人平原刘杳从余游,因说其事,有志积久,未获操笔,闻余巳先著鞭,欣然会意,凡所钞集,尽以相与,广其闻见,实有力焉。
斯亦康成之于传释,尽归子慎之书也)。
何氏小山 晚唐 · 孙元晏
七言绝句 押侵韵
显达何曾肯系心,筑居郊外好园林。
赚他谢朏出山去,赢得高名直至今。
秋日杂诗八首 其七 清末至民国 · 黄浚
 押巧韵
二王号居平,置身已甚巧。
侍中谢敬冲,引枕色不挠。
未如王僧祏,朝隐对佼佼。
爱閒复多病,隽语令人饱。
吾侪今温史,何用怒搯爪。
亦莫闵人天,秋颜无由姣。
易犬子 清 · 洪亮吉
延昌宫中国祚短,神龙堕地化作犬。
杨婆咒祷空纷纷,宁知金翅衔王孙。
王孙忆翁须好作,翁死旬时还奏乐。
花枝袅袅春绵绵,杨郎宫中恣醉眠。
狐裘锦衣左右直,徐郎殿前躬画敕。
宁失官家朝,莫犯周侯刀。
宁违至尊训,莫拒舍人命。
禁中刀敕空纵横,国运讵识归宣城
尚书言侍中走,举朝尽醉吴兴齐武帝时小史姓皇名太子帝为移点于外作犬子何点太子作犬不得立矣后文惠太子果卒郁陵王为皇太孙时令女巫祷祀速求天位及太子卒益加敬信世祖崩大敛毕即呼伎作乐帝左右杨珉与何后同寝处帝宠任綦母珍之周奉叔宦者徐龙驹珍之有所求无不应有司相语日宁拒至尊敕莫违舍人命奉叔有单刀二十日尝语人日周侯刀不识君龙驹至代帝画敕宜城公鸾谋继大统多引朝中名士参画侍中谢朏心不愿求止为吴兴太守至郡致酒数斛与弟吏部尚书瀹日可力饮此勿豫人事)
酒赋 北宋 · 吴淑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六、《事类赋》卷一七
鱼丽于罶,鰋鲤。
君子有酒,旨且有。
若夫仪狄初制,少康造始,九投百品之精,一宿三重之美。
既阴阳之相感,亦吉凶之所起。
挹此思柔,诵兹反耻。
则有优韦曜而赐荈,为穆生而置醴。
定国数石而精明,郑玄一斛而温伟。
三日仆射,百钱阮子。
陈谏每唱于回波,养性亦浇于累隗。
尔其乐兹在镐,挹此如渑。
郑君之能酿,忆刘伶之解酲。
山涛既闻于八斗,陆纳才堪于二升。
陶侃则过限便止,孔顗则弥月不醒。
文举嘲曹公之禁,简雍讥先主之刑。
伐木许许,酾酒有藇。
倾荒外之樽,采海中之树。
三雅既闻于刘表,百榼仍传于子路
赏钟会之不拜,美孟嘉之得趣。
酌此中圣,赐之上尊。
梁武之称臧盾谢奕之逼桓温
朱虚之军法,醉丞相之后园,或投醪而感义,或举杯而杀人。
谢朏曾闻于指口,管仲尝忧其弃身。
饮之孔偕,乐此今夕。
营彼糟丘,溺滋窟室。
子良持鎗以乍进,延之据鞍而自适。
既营度于五齐,亦均调乎六物。
羊祜而弗疑,折张昭而屡屈。
嘉皇甫之质厚,鄙王琨之俭啬。
则有眠毕卓之瓮,入步兵之厨,饮瀛洲之玉膏,挹南岳之琼酥。
亦闻醉里遗冠,瓮头加帽,银钟之宠思话,缥醪之赐崔浩
裴粲则勤以献诚,阴铿则仁而获报。
逢括颈于消难,见倾家之次道
复闻孔群喻之糟肉,孙朝积年曲封。
显父之饯百壶,唐尧之举千钟。
岂顾季鹰之身后,且醉高欢之手中。
应彼东风,酝兹狂药,冬酿兮夏成,汾清兮邺酌。
亦云王瞻三术,酆舒五罪,汉有长乐之仪,吴有钓台之会。
一斗河东之赐,千日中山之醉。
苏微为之而成疾,庆封为之而易内。
至若老羌之渴,次公之狂,倒山公之接离,脱相如之鹔鹴。
故其成礼而弗继以淫,无量而不及于乱。
公荣而不与,独崔暹而可劝。
礼成宴醧,名称圣贤。
酒泉而在地,瞻酒旗之丽天。
味兼百末,价重千钱。
尝美味于酃湖,酌不极于青田。
复闻败见宋樽,怪消秦狱,或以青州作号,或以建康为目。
名传上顿,味称美禄。
阮孚以金貂相换,渊明以葛巾见漉。
亦云曲阿既酾,邯郸被围,步白杨之野,坐黄菊之篱。
高允败德以为训,元忠坐酌而自怡。
或取陶陶之乐,或矜抑抑之仪。
及夫行车酌醴,鸣钟举燧,哺糟兮歠醨,举白兮扬觯。
高昌洿林之贡,西域蒲桃之味。
或以蟹螯俱执,或以彘肩并赐。
《礼》有生祸之语,《书》著崇饮之旨。
邴原有废业之忧,范泰述伤生之理。
茍忘濡首之戒,将贻腐胁之毙。
故三爵以退,而百拜成礼。
所以喻之于兵而譬之于水也。
奉和御制读唐书(三首并注) 其一 1016年10月7日 北宋 · 夏竦
五言律诗 押支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天祚文皇德,元成雅道施。
纳忠裨阙政,偃革致昌期。
宴喜刀方解,人亡鉴遽隳。
数行遗奏在,犹可动神祗魏徵字元成太宗尝曰:劝朕偃革兴文,天下大宁。又宴日谓侍臣曰:献纳忠谠,古之名臣,何以加也。解佩刀赐之。徵亡,太宗曰:朕以三鉴防己,今亡一鉴矣。遣人就宅,得遗表一纸,数行可辨,云:任善人则国安,任恶人则国危。公卿之间,时有爱憎,所宜详慎。太宗曰:侍臣可书之于笏。史臣曰:徐邈山涛谢朏,比文贞雅道,不有遗行乎?)
偶咏二首(选一) 清末民国初 · 洪繻
七言律诗 押支韵
散诞人间百不宜,空山袁鸟有新知。
欲寻泛宅浮家地,又是扬尘变海时。
谢朏口中惟饮酒,陆游梦里屡成诗。
莫将枯槁嘲贫贱,再见河清世已迟!
王俭 北宋 · 秦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八三、《淮海集》卷二二、《苏门六君子文粹》卷三三、《历代名贤确论》卷六三、《永乐大典》卷六八三二
臣闻君子之论人,观其终身之大节。
大节丧矣,虽有一时之美,一日之长,足以夸污世而矫流俗,君子无取焉。
史称王俭尝谓江左风流宰相惟有谢安,盖自况也。
以臣观之,实安之罪人也,岂可同日而语哉!
何则?
自晋以阀阅用人,王、谢二氏最为望族江左以来,公卿将相出其门者十七八,子为主婿,女为王妃,布台省而列州郡者不可胜数,亦犹齐之诸田,楚之昭、屈、景氏,皆与国同其休戚者也。
安之仕,始为桓温司马孝武之世,政由温出,󲦤绅顾望,不知所为。
王坦之尽忠王室,蔑有二心,至于屡改袁宏之文,以寝九锡之命,可谓以身许国,社稷之臣者矣。
之仕,袭封选尚,其为亲贵,固非安之比也。
萧公虽有异志,而谢朏、褚彦回之属,初无从意,齐室之建,实发之。
至引梁王鲁国之事,使臣珥貂,所居称殿,何异取六艺以文奸言者?
安之于晋,其大节如彼,之于宋,其大节如此。
臣故曰实安之罪人也。
至于该洽经史,明习故事,工词令,妙威仪,动为名流之所称,所谓一时之美,一日之长,夸污世而矫流俗者也,君子何取焉?
少有重名,累年辟召不至。
其后虽受朝寄,而东山之志始末不渝,形于言色,则安之功名出于无意者也。
少时志在宰执,见于所赋之诗,及生子字曰元成,取仍世作相之义,则之富贵取于有心者也。
夫无意之与有心,相去远矣,岂可同日而语哉?
宋初受命,陶潜自以祖侃晋世宰辅,耻复屈身,投劾而归,躬耕于浔阳之野。
其所著书,自义熙以前,题晋年号,永初以后,但称甲子而已。
以此论之,则之为人,盖可见也。
读梁书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五、《嵩山文集》卷一二
唐散骑常侍姚思廉《梁书》纪传五十六卷,承父察之遗藁而作也。
校雠如《宋书》。
予尝叹自开辟有君臣来,未有比肩近臣,一旦北面称翊赞佐命,以本朝输人者,实自齐褚渊始。
渊之弟炤恨不早死,渊子蕡辞不肯袭爵,良有以也。
范云、沈约、江淹、任昉,皆齐之贵显近臣,幸国家昏乱,与高祖灭齐造梁,其何情耶?
当时不知非,后世亦无非之者,无乃己自安于渊之故事邪?
察称、约参预缔构,赞成帝业,淹为先觉,昉有旧恩,果何谓邪?
四子皆蔼然名一世,才学去人远甚,又何苦而为此也邪?
方百寮署名送东昏首时,王志独愤叹不署名,张充偃蹇不来会,江茜江州高祖之师,不受命,颜见远既睹高祖即位,不食发愤以卒,察曾不一言与之,何邪?
徒称充之典选廉平以风格显
又若王亮者,予尤悲之。
高祖师至新林,内外百寮皆道迎,其未能拔者,亦间道送诚款,独不遣。
高祖虽容之不罪,而任昉、乐蔼辈必欲因事杀之。
范缜一言称废弃,则执以为附下讪上,恶直丑正,徙广州
玺书责谄事江祏,协附梅虫儿,遂执昏政,天下横溃。
不其太诬邪?
既仕乱君之朝,其迹亦易污矣。
察罪「自取废弃,非不幸」,后世无一人与者,岂不重可太息哉?
思廉传称江祏多所进拔,选部每持异议,深友
复曰「选用拘资次而已」。
其言反覆不伦,则亮之诬明矣。
察称谢朏忠于宋,在齐建武永元时为疏、蒋之流,是也;
其谓高祖龙兴角巾入仕,首陟台司,极出处之致,则悖也。
察称袁昂不移于独夫丧德之时,是也;
其谓「抗疏高祖,无亏忠节,终为梁室台鼎」,则亦悖也。
既退矣,既知所守矣,乃无名以出,既出而无补于时,君子耻之不道也。
东昏之丑祸倡于王珍国,而张稷和之,张齐手加刃焉,尚足以立传,与士君子齿邪?
非《春秋》灭阳货而盗之之旨也。
察称珍国蹈仁义,因权制变,齐之政绩有何异邪?
太清之乱,有自来矣,而察以张缵为乱阶,不过不能推诚于河东湘东藩辅之间耳。
朱异延寇败国,贺琛开城纳景,其罪一也,察乃责而贷,何邪?
萧介谏纳侯景
傅岐愿不与高澄和;
羊侃谋据石头袭寿,使景进不得前,退失巢窟;
陈昕出奇谋说范桃棒,几得灭之;
柳仲礼弟敬礼毅然欲取景于会上,亦败于垂成:察皆未尝进之,何邪?
韦粲、裴之高辈推仲礼为□首,举义师讨思廉乃立《敬礼传》而不立《仲礼传》,何邪?
如以仲礼台城没后尝见景,则敬礼仲礼见之矣,是意自有所在,未可以一举足责人于凶焰屠裂之际也。
谢举亦尝谏纳矣,思廉曾无一言以传耶?
姚氏父子于史,其大者既失如此,复何他责哉!
南丰曾舍人思廉推其父意,又颇采诸儒谢吴等所记成此书。
予以刘氏《史通》、曾氏《史镜》诸书考之,思廉之作因诸察,察因诸谢吴、许亨辈,江陵焚荡,许之书亡逸矣,思廉何得而因之?
舍人前辈大儒,必自有所见。
题阙 其六十五 明 · 王世贞
 押词韵第五部
谢朏箕山节,恨为子季卖。
出处自当心,取决人謦欬。
赫赫司徒公,谁能使之拜。
辞萧初若远,仕鸾岂无害。
指口但饮酒,优游于禅代。
当时保身者,名位两不败。
千载思胜业,令人有余慨。
梁书六首 其三 何胤 明 · 郑学醇
七言绝句 押灰韵
秦望山中瑞室开,幽居无复使君来。
番嫌谢朏频趋阙,偏忆严陵钓台